大洋新聞 時間: 2014賣屋-08-12來源: 信息時報 作者: 陳博齊
  讀者童先生咨詢固態硬碟,因生父去世,在他10歲的時候,母親帶著他改嫁到李某家,自此,他就和母親還有繼父李某一起生活。在他讀大三的時候,母親和李某離婚了。他工作成家之後就把母親接到廣州和自己一起生活,和李某沒有再聯繫。今年5月,60歲的李某提出每個月要給他一些贍養費。童先生問,像他這種情況,生母與繼父離婚後,養子對繼父還有贍養義務嗎?
  廣東勝買房子倫律師事務所陸宇星律師分析認為,對於繼父有沒有贍養義務,判斷的標準在於此前繼父有沒有對童某盡到過撫養的義務。從童先生的情況上看,在10歲到他成年期間,是隨母親和繼父共同生活的,與繼父之間形成了事實的撫養關係,對已形成事實撫養關係的繼父母或繼子女之間,即使生母與繼父離婚,養子對繼父仍有贍養義務。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記憶體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另外《婚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竹北買屋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據此,因繼父此前對童先生的撫養,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婚姻法》關於父母子女的權利義務規定,而這種權利義務關係不會因為父母的離婚而解除,雙方之間仍有相互扶養義務。
  信息時報記者 陳博齊
    (原標題:生母與繼父離婚養子還需要贍養繼父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q06cqump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