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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贛州6月16日消息(記者周益帆)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江西贛州尋烏縣將計生政策與多項行政事務掛鉤,事情的主人公是陳先生一家,他們的老家是江西省贛州市尋烏縣菖蒲鄉,2010年,陳先生和妻子按規定領取了二胎準生證,新生命在第二年降臨,但是兒子的戶口因為各種原因,一直沒有落實,眼看快到入學年齡,陳先生這幾天帶著兒子的《出生醫學證明》、夫妻倆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到菖蒲鄉派出所給孩子上戶口,令他沒有想到的是,派出所工作人員告訴他,證件不全,還需要一個“計劃生育證明”。
  菖蒲鄉計劃生育辦公室一位姓謝的工作人員表示,辦計劃生育證明很快,但前提是,陳先生的妻子要先接受結扎手術。
  鄉計生辦:你要去結扎,沒有結扎就開不了證明。
  記者:不是說不用結扎嗎?
  鄉計生辦:用!怎麼會不用!
  記者:有政策說不用。
  鄉計生辦:沒有!哪個說有?到縣裡面做完手術以後再過來開個證明。你就可以直接到派出所上戶了。
  不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還是《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都明確規定:國家和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創造條件,保障公民知情權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因此,陳先生怎麼都想不通,為何在老家,政策就變成了強制結扎?尋烏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一位男性工作人員作出回應。
  縣計生辦:符合政策也要結扎。到處都要,我們都要。
  記者:反正落在尋烏縣都要結扎?
  縣計生辦:對。
  記者:帶什麼東西來呢?做結扎手術?
  縣計生辦:不要帶什麼,就帶身份證。到鎮裡面,他會帶你過來,什麼醫葯費都會幫你出。
  在尋烏,不少家庭選擇做結扎,因為除了給小孩上戶口,還有很多地方都需要用到這個計劃生育證明,比如,食品流通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款申請等一系列需要通過村委會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行政事項,都與計生掛鉤。
  尋烏縣人口計生委主任陳遠程說,居民反映的問題屬實,對此,尋烏縣在今天召開了調度會,馬上整改,將行政與計生工作脫鉤,一旦再出現問題,縣裡將進行追責。
  陳遠程:因為我們原先基礎還是比較落後的,只有通過各個部門的綜合治理來落實計生工作。現在很困難,要通過行政手段來推動。但是,如果長期依靠這個,和依法治國是不太相符的。這跟原本的意願也不太相符。
  值得關註的是,在尋烏的報道播發之後,來自湖北、山東、湖南、貴州、安徽、廣東等省的多位聽眾反映,也存在計生部門要求居民生育後必須上環或者結扎的情況。
  宜昌居民劉先生:我們生了小孩之後去上戶口。在男方這邊上的時候,說要有上環證明。然後我們就去我老婆那個鎮,因為我們都是宜昌市的但不是一個鎮的。然後我去她的鎮上問了一下,也是要上環證明。因為當時我老婆做的剖腹產,怕身體恢復的時間需要很久。所以一直等到小孩快一歲的時候才去上。生女兒的時候,還可以通融一下給你上戶口。但是生兒子必須要有上環證明。
  根據法律規定,行政機關應該是按照法定的依據和法定的條件來依法行政,不可任意的增設或設置條件,當事人可以申請行政覆議或者行政訴訟來主張自己的權利。對於主要責任人,監察機關應根據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是開除的處分。  (原標題:江西尋烏縣行政事項捆綁計生 孩子落戶需結扎證_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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